合肥市档案馆关于征集老兵档案资料的公告
为铭记军旅历史、致敬革命老兵,系统抢救保护合肥红色军事记忆、传承拥军爱国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和《安徽省档案征集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各界人士及相关退役军人广泛征集与老兵主题相关的档案资料。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与合肥籍、在肥服役及与本地有渊源的现役、退役军人、革命老兵相关,具有历史价值、史料价值、纪念价值的各类档案资料,均在征集之列:
1.先后参加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对越自卫反击战、珍宝岛自卫反击战等近现代重大战事、边境作战的老兵相关资料;
2.参与国庆阅兵、国际维和、海外护航、抢险救灾、疫情防控、重大国防演练等重大专项任务的退役军人相关资料;
3.长期在涉密要害岗位、国防科研尖端领域、重大军事工程、边防海防一线服役的老兵及退役军人相关资料;
4.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功勋,或荣获战区级(原军区级)、省部级及以上荣誉表彰、称号的退役军人相关资料;
5.各时期部队官兵、基层老兵个人履历、军旅生活、军营工作、回乡建设等相关零散史料、实物及图文资料;
二、征集内容
1.能够体现老兵服役经历、荣誉成就的各类证件、勋章、奖章等。
2.老兵在军营期间撰写的日记、书信、心得体会、新闻报道,以及立功受奖相关批复、表彰文件等。
3.反映老兵军营生活、战斗场景、训练瞬间的战地照片、军营影像照片、视频素材等。
4.老兵服役期间穿戴的军服、佩戴的肩章、帽徽等相关服饰装备。
5.老兵个人遗存、零散军史资料、口述回忆记录等相关文献实物。
三、征集形式
1.以接受捐献方式征集档案:鼓励机关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自愿捐赠档案,市档案馆核对清点后,签订《档案接受捐献协议》,颁发收藏证书;对捐赠珍贵档案的,予以表彰奖励并署名致谢,保障捐赠人优先利用权。
2.以购买方式征集档案:对具有重大价值且所有者愿意出售的档案,经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馆务会审批后,参照市场价格协商购买,签订正式合同明确权属。
四、说明事项
1.档案资料必须内容真实可靠、来源合法,附简要说明,介绍时间、人物、事件等背景信息。
2.经审核征集进馆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市档案馆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予以保管和利用。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以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五、联系方式
让我们共同守护民族记忆,弘扬伟大抗战精神,诚盼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提供线索!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为民服务中心B座合肥市档案馆征集利用处
联系人:熊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0551-63537362 17756067732
合肥市档案馆
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