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档案馆电视专栏节目和精品短视频制播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合肥市档案馆电视专栏节目和精品短视频制播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合肥市蜀山区前河路与秀山路交口合肥市为民服务中心B座17楼17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3日9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合肥市档案馆电视专栏节目和精品短视频制播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15万元(人民币)
3.最高限价:15万元(人民币)
4.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结合年度宣传主题,深入挖掘档案资源,通过电视专栏节目、精品短视频等形式开展档案文化宣传,以期实现加强“四史”教育和宣传,用档案讲好合肥故事的目标,大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作用。
(2)服务需求
①电视专栏节目
生产需求: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应认真开展主题策划,制定拍摄计划和方案,报送采购人审核,采购人对拍摄计划、方案有提出修改或变更的权利,供应商应认真听取采购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确定拍摄主题、计划和方案等内容,并严格按照确定内容和合同约定实施。供应商每期节目开拍前应开展前期调研、档案资料梳理查找、素材收集整理和采访、文稿撰写、节目拍摄、后期剪辑包装等相关工作。
包装需求:电视专栏节目要包含主视觉系统设计、LOGO 设计、不小于100㎡演播厅设计及背景板制作、片头片花片尾制作、人名条、字幕条制作等项目。
播出需求:电视节目以专栏形式播出,初步计划2-3周播出1期(后期根据采购人要求变更播出频次)。为讲好合肥地区的档案故事,2025年4-11月,供应商应制作播出9期档案题材类型的电视专栏节目,每期时长3分钟左右(不包含前后口播),于黄金时段(18:00-20:00)在官方主流电视媒体主流频道专门开设电视专栏播出,官方主流电视媒体主流频道包含:安徽卫视、安徽广播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安徽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合肥市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合肥市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合肥市广播电视台教育法制频道(选择其中任意一个主流频道播出即可)。
功能需求:供应商要保证电视专栏节目要立足档案,挖掘、讲述档案背后的故事,要区别于一般的电视专栏节目形式、风格、拍摄手法、叙事方式等,进一步凸显档案题材类电视专栏节目的特色和风格,具有自身的鲜明特点。
质量需求:电视专栏节目应具备画面清晰、内容流畅、受众面广,播出内容具备专业、客观、全面、准确、丰富等要求;每期节目在播出前,文稿、节目视频、短视频内容应先由采购人进行预审,若有问题,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修改,直至符合采购人的要求后再进行播出。
人员需求:供应商需精心挑选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优秀节目主持人、记者、摄像、制作等人员,组建专门工作团队,主创人员应具有在市级及以上电视平台播出的电视专栏类节目制作经验,确保栏目达到一流水准。
②精品短视频制作、推广
围绕采购人选定主题,拍摄制作9期精品短视频,每期时长3分钟左右,利用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需满足以下要求:
内容质量:视频主题清晰,内容紧扣主题,每期视频具备新颖的创意或独特的视角。
制作水准:要求画面清晰、构图合理,色彩和光线运用得当;音质清晰,背景音乐和音效与内容契合,同时剪辑节奏紧凑,转场自然。
叙事结构:叙事结构合理,情节连贯,节奏张弛有度。
技术规范:符合新媒体平台的技术要求,在不同设备和新媒体平台上都能良好播放。
宣传推广:加强短视频传播能力,每期精品短视频需通过学习强国、抖音、微信等主流媒体平台进行系列化线上传播,进行全网推送,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提升影响力。
(3)其他要求
电视专栏节目执行国家广电总局规定的电视行业制作标准,符合安徽广播电视台或合肥市广播电视台节目播出标准,版权归采购人所有,不得产生版权纠纷;采购人在合同签署后有权对投标人方案进行修改,供应商须保证按照采购人要求对方案及设计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采购人审定的方案认真执行。本项目中涉及的各项图文材料等需经采购人审定;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行业之规定,安全实施项目;供应商在为完成电视节目、短视频制作、播出过程中形成的节目素材需完整保存,不得删减,并安排专人负责节目素材导出、拷贝等工作,项目结束后向采购人移交;供应商在项目合作期间,需将每期完整的电视节目视频、短视频(和播出版本一致)传送采购人;项目结束后,需将所有电视专栏节目视频和短视频刻录成光盘或以其他载体形式向采购人移交(一式两份),视频的名称、播出时间等题名必须完整,符合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被邀请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19日至3月26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合肥市蜀山区前河路与秀山路交口合肥市为民服务中心B座17楼1704室领取招标文件。
2.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评标方法和地点
1.截止时间: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应于2025年4月3日上午9:00之前提交到合肥市蜀山区前河路与秀山路交口合肥市为民服务中心B座17楼1704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2.开标时间:2025年4月3日9时
3.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4.地点:合肥市档案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邀请单位为:安徽广播电视台、合肥市广播电视台、铜陵市广播电视台、淮南广播电视台、安徽观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安徽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本项目报总价,报价包含并不限于栏目包装费用、节目生产费用、制作设备费用、频道播出费用、项目评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有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另行追加费用。
3.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服务期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后,经合同双方同意,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累计不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金额不变。如遇项目年度预算批复调整变动,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有权修改合同内容、金额,乙方无异议续签合同。)
4.费用结算: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剩余合同金额在电视专栏节目、精品短视频全部制播、推广结束且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卜女士 0551-63537350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前河路与秀山路交口合肥市为民服务中心B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