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发布《录音录像档案语音识别转写工作规范》2026年9月1日起实施
日前,国家档案局发布了由安徽省档案馆、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起草的《录音录像档案语音识别转写工作规范》(DA/T 110—2026),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
《规范》从总体原则和要求、组织与管理、方案制定、语音识别转写实施、成果管理应用等方面系统说明了录音录像档案语音识别转写的要点,规定了录音录像档案语音识别转写工作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量化了语音识别转写质量控制标准,为录音录像档案语音识别转写提供了权威的方法指引和操作依据。
为深入贯彻新规范,对标省档案馆专题培训会议要求,市档案馆将从以下方面抓实《录音录像档案语音识别转写工作规范》的落地实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迅速组织专题学习。二是规范工作流程,严把质量控制关口。三是深化成果应用,提升档案服务效能。(科技信息处)
